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4)

工作总结2018-08-25李一老师

(四)案发地以奉化、鄞州、海曙为主,涉案金额较大。其中奉化涉案8起、金额2.98亿元,占涉案总数22.2%、总额43.4%;鄞州涉案5起、金额1.27亿元,占涉案总数13.9%、总额18.5%;宁海涉案8起、金额1.13亿元,占涉案总数22.2%、总额16.4%。以上三个地区合计涉案21起、金额5.38亿元,占涉案总数58.3%、总额78.3%,其余还涉及北仑、慈溪、江东、镇海、宁海。

二、20XX年处非工作情况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稳定、处非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维护金融稳定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工作。召开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处非宣传工作。去年以来,针对辖内非法集资案件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有所增加的现状,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情况排摸,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实施。对涉险企业积极采取化解措施,就稳定金融局面、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经济运行进行专题部署。

(二)惩防结合,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对已出现苗头的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处置,力争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以内,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二是加大对民间金融掮客以及涉黑暴力讨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领域的稳定。三是系统性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于去年5、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针对全市7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2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较大规模房地产中介,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19家P2P网贷平台,500多家涉及投资咨询、理财、股权投资等企业,各家上市公司及证券业企业,82家典当企业,87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5922户公司及个人账户,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和民办学校等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一些风险隐患进行了相应整改。同时,向社会公众发放处非宣传资料约42万册;向市民发送提示信息约600万条。此外,在宁波电视台和宁波移动电视(用于公交和轨道交通传媒)累计播放240余次处非宣传片,在当地多档财经类栏目开展针对性宣传,节目累计受众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四是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案件排查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民间非法集资信息排摸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辖内非法集资活动等高发区域、多发行业开展持续性风险排查,及时做好处非工作总结,按月上报非法集资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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