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工商局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转变观念,克服怕担责任、怕麻烦、“新官不理旧账”和“重钱轻物”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和查找本单位在落实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上存在的差距,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上“管用脱节、账物脱节”等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指定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工作协调,常抓不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2.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长效运行。要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府机关管理局、省工商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资产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管理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定明确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从制度上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3.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组织健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财务装备部门、办公室、人事和资产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中要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工商局财务装备部门是实施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对本系统及本单位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剂、调拨、转让、报失、损坏、报废的审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负责本单位内及所属系统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对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工商局办公室是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配合财务装备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填制及管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转让、报损、报废等)和产权界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