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开展资产清查前,不少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固定资产日常规范化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登记意识不强,甚至有抵触情绪,存在应付检查现象,办公设备等资产调拨,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装备部门办理手续,在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自行相互转移使用,造成资产账卡资料与实物不符或去向不明。
2.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够落实。一是职责分工机制不落实,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装备部门的职责划分界限模糊,没有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分工。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工作职责难落实。三是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兼职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不够落实,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环节较多,实际工作中不流畅。五是资产配制预算管理意识淡薄,资产配制随意性,存在重复购置、资产闲置现象。
3.账账、账物不相符。在清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单位存在账账不相符,账物不相符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与实物资产账登记都不够及时,甚至还有资产漏登账现象;已完工办公场所等基建工程,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未作固定资产账目登记;房改出售的职工住房,房屋产权已办理过户手续,但未及时对单位固定资产账务进行调账。二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同步。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实物资产账未及时登记;有的实物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财务资产账未及时登记;资产处置时,财务资产账和实物资产账未能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三是固定资产账卡记录调整滞后。单位内部部门之间资产调整,未经实物管理部门办理调拨手续;人员调动,未向实物管理部门办理个人使用资产退交手续。
4.已达报废期和长期闲置的资产管理缺失。随着办公自动化和各类设备更新的加快,各类资产更新后,许多淘汰落后的设备,疏于管理和处置,有新的不管旧的,造成资产浪费和流失;已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核销,造成资产底数失真,影响预算安排。
5.资产配发归口管理制度不完善。省局统一配发设备、装备,未能落实归口统一发放制度,仍由业务处室直接配发到下级相关业务科室,致使部分市、县、区局有的固定资产来源不清、去向不明,不能及时入账。
三、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