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自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来,我镇党委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
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配证上岗、指纹打卡、去向报告制度,严禁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以及上网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和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纠正了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涣散的行为,有效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2、厉行勤俭节约。结合《资溪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定了《嵩市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公消费”、农村“三资管理”各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格公车私用。杜绝大吃大喝,同城相互吃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参与娱乐活动和消费野生保护动物。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报帐程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从根本上纠正了不正之风。
3、加强节日监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对节日廉情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纠正、及时整改、建章立制。
4、建立长效机制。在年初制定的职能职责考核中,我镇党委将“八项规定”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中,同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追究,保证了“八项规定”落实成为长期工作、常态工作,最终实现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总结我镇一年来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在党纪的学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制度完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镇、村干部责任心差,工作不积极主动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四、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2、继续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决纠正和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案件的查处力度。
3、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