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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5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十一届辽宁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以及校党委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线,以提高中层干部依法依规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全面建设廉洁沈师为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圆满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相关工作。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贾玉明同志代表纪委向第三次党代会做了题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内涵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我校未来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要求、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班子。
(二)积极探索岗位廉政教育新载体。在扎实做好常规性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岗位廉政教育新载体。2015年设计开发了“教育理论与政策规章学习测试系统”,在提高干部教师法律法规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依规办学治校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对重点工作领域的监督。对30余项工程、物资、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实施了重点监督,在相关制度的制订、采购方式的确定、投标单位资质审查、采购合同的审签、项目款支付等关键环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类加试、运动训练专业考试、专升本考试、三升本考试、中职升高职考试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四)严格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相关要求,对33名中层领导干部(涉及30个基层单位、4个机关部门)任职以来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结果报告33份。发现并纠正财经管理不规范问题21项,提出关于学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五)稳步推进工程项目结算审查。配合省财政委托的造价机构完成了对我校高职艺校校区15项工程的结算审查工作,审计资金8800万元,审减金额500万元。配合省财政委托的造价机构对我校幼儿园、网球馆、博物馆项目实施的结算审查工作,严格审核初步结果,坚决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独立开展基建修缮项目结算审查14项,审计资金595万元,审减资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