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管理,减少质疑与投诉,提高公信力及采购效率,我中心起草了《关于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拟经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后下发执行。
四、及时调整现有做法,实现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从今年3月1日施行。新《条例》根据目前我市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为此,我中心抓紧时间学习和理解新条例,并根据新条例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现有做法。比如根据新《条例》有关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经公示且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为此,我中心及时沟通区财政部门,草拟了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公示模板。又如根据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招标文件的公示日由原有的20日缩短至xx日,取消了项目预中标公示,同时启用了新的专家库管理系统。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建立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联席会议制度等,确保新旧条例的无缝对接。根据新《条例》改革程序和缩短时限的要求,向区监察局提出了将区行政监察系统与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对接、调整和新增行政监察点设置等建议和意见。
五、强化任务分解与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等会议与文件交办我中心办理的任务,以及中心主任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研究部署的工作事项,进行汇总与分解,制定了《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20xx年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以时限倒逼进度,以目标倒逼目标,把压力传导至每个工作岗位,做到层层抓落实,件件见实效,以出色的执行力,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我中心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和行政效能提升工作。开展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后续提升、内部考勤管理等工作。在区政府进行的2011年度各部门绩效评估中,取得了93.76分、全区第三名的好成绩。在《电子政务》杂志社、电子政务理事会主办的“政府网站精品栏目”评选中,我中心被授予2011年中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在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中,我中心党支部评定结果为“好”(最高定级)。在刚召开的“罗湖区庆‘五一’暨劳模表彰大会”上,我中心荣获“罗湖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苏源同志荣获“罗湖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