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的党组织能否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是能不能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干部队伍的关键所在。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
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基本情况
该院设党组1个,党总支1个,下设党支部4个(含退休党支部)。现有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1名,其余党组成员4名;党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余总支委员5名;各党支部均按要求配备了支部书记及委员,成立了党小组。党员人数从最初的2人发展到如今的75人,已占该院干警总数的84%,其中在职党员58名,退休党员17名。在职党员干警中:男性41名,女性17名;有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40人,大专学历14人;35周岁以下13人,36-45周岁25人,46周岁以上20人,在职党员干警平均年龄42.5岁。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主要做法
该院党组始终牢固树立“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业绩”的指导思想,以党建带队建,把党建工作渗透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该院党组连续七年被区委表彰为“四好”领导班子,院党总支连续数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中2011年该院党总支同时被市委、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该院先后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获得了建院以来的最高荣誉。
(一)完善机制,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1、党建工作建设机制。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党员奉献日制度》,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素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部署集体商议决定。完善党组(总支)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总支委员定期到支部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