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充实党建工作人员。确定1名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务干部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确保了党建工作目标的落实。二是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为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每年投入10余万元用于党员教育培训。三是建设党建工作阵地。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配备了跑步机等健身器材。加强图书室建设,新增图书600余册。
3、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年终根据工作细则严格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考评。完善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实施“五个坚持”,即:坚持民主定承诺、坚持公示明承诺、坚持实干践承诺、坚持考核评承诺、坚持奖惩促承诺。
(二)凝心聚力,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总支、支部班子。“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建工作能否搞得好选好带头人,发挥领头雁示范作用是关键。院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一名党务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领导作为院党总支书记人选,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作为副书记人选,由3名支部书记和2名优秀年轻干警作为委员人选报请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时,将一部分政治强、作风正、靠得住、有本事、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选进支部班子队伍,不断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强化党员业务培训。狠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突出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党性观念。近三年来,选送100余名党员干警参加各类检察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干警综合素质。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坚持训用结合,把人才的培训与使用挂钩,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水平。2011年,该院被市检察院评为“三型”(学习型、管理型、健康型)检察院先进集体;今年1月,该院党组被区委表彰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
3、切实加强年轻党员干部培养。一是深入推行年轻党员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制定并落实了《新进党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实施细则》,坚持每次检委会会议安排3名年轻党员干警列席,并要求列席人员针对案情发表意见。截止目前,已安排12名年轻党员干警列席了检委会,确保列席工作取得了实效。二是安排年轻党员干警到控申部门锻炼。进一步完善了《新进党员到控申部门锻炼制度》,坚持每年安排1-2名年轻党员干警到控申部门锻炼。抓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年轻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检察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截止目前,已安排5名年轻党员干警到控申部门锻炼。三是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为年轻干警搭建平台,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警脱颖而出。2009年,该院一名刚参加工作2年的年轻党员干警通过竞争上岗当上了中层副职,2012年该同志又当上了中层正职,成为该院最年轻的中层正职干部。四是选派年轻党员干警挂职锻炼。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拓宽挂职锻炼渠道,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企业、乡镇、村社挂职锻炼,使他们在挂职锻炼过程中开阔视野、更新观念、磨炼意志、转变作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012年共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警到企业、乡镇、村社锻炼,其中1名到乡镇任党委委员,1名到企业任职,3名到村社任党建指导员。今年又向区委推荐了2名优秀年轻党员干警到企业、乡镇、村社挂职锻炼。五是安排年轻党员干警轮岗锻炼。安排年轻党员干警到综合部门、业务部门轮岗锻炼,使年轻党员干警在多岗位锻炼中增长见识、积累经验、锻炼才能。通过轮岗锻炼,提高年轻党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发现年轻党员干警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使用人才。截止目前,该院21名年轻党员干警,有8名干警当上中层干部,其余13名干警均成长为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