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关心爱护干部,了解干部的思想情绪,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制定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如下:
一、谈心的范围
1、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
2、班子成员之间;
3、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
4、班子成员与不少于10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用心分子及群众之间;
5、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
二、谈心的原则和基本资料
1、开展谈心活动要突出“讲政治”这个核心。透过相互交心,进一步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谈心活动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党的建设、发展改革工作等多方面的主题。透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明确任务,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襟怀坦白,坦诚相待,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矛盾,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4、开展谈心活动要注意把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的状况作为重要资料。透过谈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地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谈心的具体分工
1、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全年与学校其他领导干部个别谈心至少1次;
2、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每年不少于2次,结合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进行。
3、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谈心不少于2次;
4、班子成员与不少于10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用心分子及群众每年谈心至少1次;
5、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至少1次。
四、谈心的要求和基本方式
1、遇到下列状况时,应及时进行谈心和谈话:干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干部家庭发生特殊状况时;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
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状况、反馈意见时;干部主动要求谈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