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可控,提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水平,公司要求各部门每月拟定下月月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本月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月度工作计划的内容
由工作类别、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配合部门等项内容组成。
1、工作类别。
主要是当月的各项经济指标(含月度经费预算);部门阶段性重点工作;按照制度规定、职能划分或者领导指示必须完成的常规性工作以及其他有时效限制的工作。增减工作根据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减工作量的情况而设立。
2、工作内容。
(1)、各部门应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当月,并表述具体数额;职能部门应将年度管理目标分解到当月,以当月重点工作为主,日常性管理工作为辅。例如,6月份各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做好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上报下半年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2)、分类拟定。即各部门应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对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分类,同一性质或属性的各项具体工作归入相应的大类中,防止记流水账和杂乱无章。例如:行政办的工作可以分为制度建设、文秘、后勤、车辆管理、采购等大类。
(3)、表述准确。即凡是能够量化的,必须用数字表述,例如销售月计划目标等;难以量化的也应尽量使用准确语言对完成的标准或达到的效果进行定性,不应使用概括性或模糊性语言。
(4)、经费预算的填写要求各部门将下月的经营资金使用和费用预算分开填写。
3、完成时间。
每一项工作必须明确完成的时间。对于时效性工作,应当精确到某日;对于日常性或延续性工作可以表述为“全月”。在对当月工作计划进行分解时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前紧后松。需要跨月度完成的工作,要明确表述本月度应完成的进度。公司行政部及主管领导会在每月中旬及月末对各部门月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部门要追究其部门主管的责任。
4、责任人。
每个部门的各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始终。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要随时监督,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及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