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突出先进思想和廉政文化内涵,强化道德教化功能,推动廉政文化进乡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加强各类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规范“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严肃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和财务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五、坚持工作报告制度。
村两委每年年底向镇党委、镇纪委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述廉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