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三个目标”。一是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预计2020年财政总收入将达到8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从“十二五”末期的200亿元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约8%。二是建立适应闵行城市发展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全面规范预算体系。区镇财政财力与支出责任基本匹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约束力得到加强。三是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高。各项财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财政监督机制更加严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理财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更加规范,财政工作更加透明,信息化手段更加有效。
突出“两方面任务”。一是改革任务。探索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逐步理顺区镇两级政府事权关系,初步形成区镇两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框架,全区财政系统实现全口径预算编报,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大政府债务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构建起符合闵行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二是发展任务。聚焦财政政策,保障区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领域重点支出,创新财政资金新的投入方式,形成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财政保障与闵行现代化发展同步。
强化“一个保障”,即财政信息化保障。深化完善闵行区财政一体化建设,大力发挥财政信息化建设在“大数据、用户体验、多平台共享、零距离沟通”上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打造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