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修改完善(2015年9月—10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初稿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完善;做好规划初稿与财政厅“十三五”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形成规划审议稿。
5.论证上报规划(2015年11月—2015年12月)。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对规划审议稿形成论证意见。根据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对规划审议稿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将财政“十三五”规划文本报送市财政局。
三、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构。成立局财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政“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工作分工。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全市财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局规划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财政“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各项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股室负责开展专题课题研究,按时将专题研究报告报送局规划办。
(三)报送要求。1、局内各单位确定的规划工作联络员,于3月30日前报送局规划办。2、局内各有关股室、单位专题研究报告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送局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