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农委、市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依据相关法规,对流通环节中五常大米包装物、包装物印制企业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大米经营中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冒充产地、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办破坏我市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从而推动我市大米市场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
3、市公安局负责对***抗法以及妨碍执法行为予以打击;对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4、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整治期间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5、市农委、市绿办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绿色有机无公害生产企业,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生产记录等方面依法管理。
6、市稻米产业管理服中心负责情况综合协调,制定和实施五常稻米规范化管理文件。
五、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
2、实施阶段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项整治阶段(年7月1日年9月30日)
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第二阶段:整章建制阶段
制定五常稻米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30日2016年4月30日)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牵头部门按各自职责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配合,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六、工作方法
1、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密度的基础上,根据整治工作需要组织突击检查,不给造假者可乘之机。
2、专业队伍执法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在整治期间,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假售假行为,扩大案源,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同时,对举报有功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依法打击同时,教育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帮助企业建立质保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