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每年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从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制法规的学习。
(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加快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步伐,提高法制机均工作人员的素质,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5日,并组织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测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五)结合本街道实际,明确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范围。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数量达到100%。
(六)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八)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内部管理。
1.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对象。要加大对群众反映热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运用专项督查和重点调查等方式,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要手段,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
2.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在继续坚持和落实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迫究。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对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督查制度等,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