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设一批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制定固定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进一步推广法制宣传媒体进机关,进单位。切实加快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五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块村(居)务公开栏、一所法治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15、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六五”普法规划》,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6、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根据“六五”普法规划部署,通过各乡镇、各战线推荐,建立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乡镇、各战线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1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
18、落实经费保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加大对群众性、公益性质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保证向农民、城镇居民免费发放普法资料和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