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8、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加强偏远农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主题活动覆盖全社会。
9、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完善“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进“平安泸溪、法治泸溪”创建,进一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10、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平安泸溪”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法治单位”的创建,年内召开“法治单位”建设推进会,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在去年的基础上,认真做好2个乡镇、3个单位和3所学校“法治建设”示范点;进一步开展“依法治企”创建活动,把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切实抓出成效与特色。
11、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法治单位”、“法治乡镇”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按确定的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12、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会和各项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对创建优秀单位进行授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3、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艺汇演、标语、横幅、书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我县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范围的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