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定原则
1、我校根据通用基础测试及我校特色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开展面试试点的地区,综合三项测试成绩进行认定。
2、自主招生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3、自主招生资格生分a/b两档,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40/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4、若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果没有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若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否则须服从专业调剂。以上均不含理科实验班类以及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
5、未竟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xx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四、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xx年11月5日-25日 2、材料截止:xx年11月28日 3、初审结果:xx年12月5日 4、笔试时间:xx年1月 5、资格查询:xx年1月23日 笔试信息在“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发布,资格认定信息在“中国科大招生在线”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26 电话:0551-3602553、3602563 传真:0551-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六、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