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妇女儿童遭受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严惩网络犯罪。依法打击网上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生产销售伪基站等犯罪行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法院审结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圆满完成特赦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严谨细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级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做到“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个”,彰显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体现司法文明。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监督,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建立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地法院围绕自贸区建设,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审理涉自贸区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依法保护海洋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我国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妥善审理私募股权投资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更好地服务保险业发展。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海南省三亚市、江西省井冈山市等地法院设立旅游法庭,化解旅游纠纷,促进旅游业发展。广西、重庆等地法院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各级法院审结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万件。妥善处理涉众型房地产纠纷,山东省济南市法院依法稳妥处置“彩石山庄项目案”,维护了2000多名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了资产。围绕互联网金融、银行卡纠纷、电子商务等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