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执行或有意忽略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属于典型的有法不依。”曾有专家这样说。
而且,老师常打交道的是未成年人群体,而在教学中发生冲突后,常常对学生们无可奈何。如何让老师过得更有尊严,也成了目前很多老师关心的话题。
希望:福利待遇享受得更加“名正言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朱旭东表示,教师福利在我国是一个复杂的议题,因为有关的教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教师能够享受福利的权利和责任。尤其是权利和责任的法理基础,即其身份地位不明确,教师法规定“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这个规定表明了教师职业的法律地位,而没有规定公务员身份,从而影响到了教师社会地位应享受到的福利待遇。
尽管教师法也规定了“教师享有寒暑假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与公务员同等的医疗待遇、培训以及住房优惠等福利”。但“带薪休假、定期体检、医疗待遇、培训、住房优惠”等福利在我们国家只有公务员才能享有,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教师享有福利的法律漏洞,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教师的公务员身份,怎么能够享受和公务员一样的福利呢?
当前,教师虽然没有公务员身份,但有“编制”身份,教师群体被划分为“有编”和“无编”,内部的身份差异导致福利待遇的差别,严重影响教师群体的实际收益,导致他们心理不平衡。
希望:社会对我们多一些理解
人们往往以为教师是社会中最光辉的职业,“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成了不少人一提起老师就会说到的一句话。但其实,我们老师也是普通人,也希望能够在身体不舒服之时,休息一下;也希望能够得到学生、得到家长的更多尊重;也希望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水平。所以,真心希望大家对我们多一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