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优先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始终把民生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全年民生支出达到19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实施了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年初确定的“十大民生工程”全面完成,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启动了县市城区1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实施了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学前教育等项目建设,改善了城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高考一本上线人数创历史新高,清华、北大录取人数达33人,位居全省第三。评选表彰了首届“恩施州名师”,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739名。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76%。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优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得到加强,唐崖土司城遗址通过了联合国教科文世界遗产中心组织的现场评估,成功举办了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新建保障性住房2.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1万户,改造特色民居8123户。新增城镇就业4.6万人,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13人。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综合扶贫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新启动88个重点贫困村和39个重点老区村整村推进工作,完成扶贫搬迁4117户、1.5万人,减少贫困人口16.6万人。
其他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深化法治恩施建设,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积极做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双拥”工作,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积极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继续保持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过去一年,我们狠抓政府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政府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3件、政协提案163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了廉洁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