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开启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崭新征程。政府系统及其工作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树立法治思维。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将法治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各领域,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使依法办事成为政府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常态,习惯在严格遵章守纪中做好工作,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
坚持依法决策。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原则,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推进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切实提高决策质量。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
规范行政执法。按照“横向集中、纵向下移”原则,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监管,积极探索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打造阳光政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最严格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度,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整合设立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普法守法。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政府系统全体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强监察和审计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全力推进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已经踏上再出发、争上游的新的征程,时不我待,责在其身。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团结拼搏,开拓奋进,为开创滁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