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精神文明整改措施(5)

工作报告2018-11-13李一老师

七、夯实农村文明细胞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切实提高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及文明小康村、平安村镇、卫生村镇、森林村镇、生态文化村等各类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以“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为主题。把创建活动办成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助力农业生产增收、提升农民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认真贯彻《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社区)和文明镇(村)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委办发[]12号)按照“领导坚强有力、村风健康向上、村民素质较高、公共服务到位、管理建设有序、生产发展利民”标准,大力推动文明村建设;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社会事业长足发展、文化生活健康向上、社会管理优质高效、环境面貌整洁优美、基层民主健全有效、农村经济不断壮大”标准,大力推动文明镇建设。研究制定《区文明集市创建管理办法》组织农村集市积极创建“经营诚信守法、管理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卫生、引领文明风尚”文明集市。深化文明细胞建设,以农村家庭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创造性地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等创建评比活动。启动实施“建文化大院、创文明示范村”工程,积极引导乡镇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文明与文化相结合、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创建与创收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各类特色创建活动。2015,全区力争拥有2个以上全国文明镇、5个以上市级文明镇标兵、10个以上市级文明村、20个以上区级文明村。

  探索推广城乡文明共创的参与式方法,坚持城乡文化平等互动、城乡资源共建双赢。大力实施“单位支持农村、社区支持农业”行动。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各类创建资源,结合“三进三同”四个一”活动实行城乡联动,使城市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加大统筹城乡力度,综合整治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对周边村镇的带动作用,确定一批关联度高、操作性强的城乡共建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所在地街镇、村社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利用城市文化教育设施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积极开展针对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将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考核测评内容。组织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两新”组织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组织全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与村镇开展“争当文明先锋共建‘窗口、典范’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等在人才、资源方面的优势,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共发展共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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