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报告2018-11-13三水老师

一、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领导,并召开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专题研究会议,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明确分工部署,切实做好救助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有力保障求助人员的基本生活。

  2、成立机构,完善机制

  为建立救助管理工作长效机构,县民政局设立了救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4名兼职工作人员,兼职从事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登记工作。为了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办事水平,我局每都组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使办事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城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从而促进办理救助的工作人员能不断提高办事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了救助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上班期间有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在位在岗,便于开展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因此,制订了上班制度和请假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根据救助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对求助人员进行打、骂、体罚和虐待受助人员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对管理工作人员追究直接责任,对受助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置。

  4、进一步加强街头救助管理力度。

  各乡镇民政办和县民政局在日常救助工作中还坚持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街开展劝导工作,实行主动救助。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

  5、规范管理,依法救助。

  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救助工作措施和程序,切实做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切实做到重点救助,先治疗后救助,分别救助。从未出现过遗弃和使用智障人员等现象。对救助人员加强管理,了解和掌握救助人员的各种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6、工作到位,提高效能

  自实施救助工作以来,我县每都救助了大量的流浪乞讨求助人员。社会救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流浪乞讨人员自主来救助点求助;二是公安、城管执行公务时发现并送至救助点;三对于无民行为能力的人员依照先医治后救助的原则进行救助;四是由其他救助站护送至我点的。我局为流浪乞讨人员为其提供返乡路费、餐费、医疗救助和临时安置的服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实行保护性管理,受助人员按照男女分开,成与未成人分开的方式管理。女性受助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和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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