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亮点工作
1、人性化、亲情化做好救助管理工作。近来,我们特别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认真做好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危重病人及时进行了医治和护送、救助率达100%,突出重点救助和特殊救助的原则,严格履行规范求助人员进、出、登记制的工作程序。对受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实行开放式管理,做到了人性化、亲情化的服务,确保其在救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015我县共救助求助人员1054人,接送安置“5.12”地震赴外省就医伤愈返乡人员882人次,并给每人发放了当日生活补助费50元。同时,对全县35名地震孤儿进行了妥善安置,完成落实了“5·12”地震遇难人员1669人抚慰金的拨付与发放。
2015我县共救助求助人员97人,其中未成人5人,老人18人,残疾人13人,安置精神病人2人并提供医疗救助。
2015我县共救助求助人员140人,其中未成人2人,老人27人,残疾人10人,精神病人智障13人,安置精神病人7人并提供医疗救助。
2、按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对象救助率达100%。我县将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加强了部门协作配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没有定点的救助站和专职的办公人员。我县救助机构不健全,全县没有定点救助站和安置场所,也没有专职的办公人员,不能进行大范围的流动救助,也不能及时的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只能等流浪人员自主求助,对于行动不便和职业乞讨的人员救助困难。
2、职业乞讨人员难救助。街面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的难点。管理职业乞讨人员我国对此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说不能以强制管理,救助后,其又反回乞讨,如此反复救助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