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鼓励安全生产服务外包。为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相对较少、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我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安全服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安全服务外包的适用范围、条件,聘请单位、被服务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隐患报告整改督办,工作质量评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根据服务外包合同,相关机构对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检查等服务工作。
6、广泛发动基层安全社区创建。我局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公众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了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3月份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通知》,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同时,我局将安全社区创建与“和谐社区”、“平安示范社区”、“文明社区”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目前,全市已有25个社区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175家社区申报了市级安全社区验收,8个社区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进行了备案。
三、在提高本质安全上下功夫,强化企业安全达标升级
1、全面部署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初,我局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意见》和《2015市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细则》,在定报企业、化工、船舶修造、电力、机械制造、钢丝绳、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全面推进安全达标升级工作。按照“稳步推进,提质扩面”的原则,开展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将安全达标升级与安全评估、“1+3”监控体系、职业卫生健康体系认证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达标升级工作落到实处。
2、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我局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类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等要求。要求企业每应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0.5‰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优先考虑晋升职务、提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