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工资待遇改革方案 上调教师工资水平调整细则

工资改革2018-06-20王华老师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举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就江西省出台的《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作简要介绍并回答记者问。

《实施办法》落地后,江西乡村教师将能重复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300元和500元两档)、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0元/月)、乡镇工作补贴(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到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等三项津补贴。初步匡算,符合规定条件的最边远乡村教师比县域内同等条件下的城镇教师每月至少可多1200元津补贴。

在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上,省级财政将根据各地情况给予奖补。各市、县(区)政府将按规定把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根据《实施办法》,江西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不低于1:1.5予以保障。对工勤岗位、部分管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占用教职工编制。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这项政策落地之后,村小、教学点一人一校、一人包班的现象将逐步消减。

“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叶仁荪介绍,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和参加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时,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实施办法》提出,“国培计划”项目主要向乡村教师倾斜。省级将加大“省培计划”投入,组织实施“万名乡村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为每所村小至少培训合格的音体美教师各1名,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5年一轮360学时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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