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是:在医院门诊、病房专职从事离休和在职、退休师以上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干休所的卫生所(医务室)医护人员;军以上机关、院校门诊部(卫生所)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是.
(1)一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6年以上者,每人每月为30元;
(2)二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l-15年(含15年)者,每人每月25元;
(3)三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0年以下(含10年)者,每人每月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