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警察工资改革实施细则(2)

工资改革2018-06-11李一老师

警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暴力工具。国家赋予警察特殊的权力,警察依靠特殊的职权和强制力,对威胁国家政权,违背统治阶级意志的敌对势力和人员实施坚决的镇压和制裁。充分体现警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专政职能。

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重要力量。统治阶级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社会秩序管理活动中,赋予了警察管理职权。通过警察的管理职能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等。体现出警察参与国家对社会管理的职能,保障国家安定和社会政治稳定。

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是警察力量在社会管理活动中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国家维护社会安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的重要手段。警察针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目的就是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面貌及工作、生活环境,从而进一步巩固统治阶级的 统治地位。

  人民警察工资抚恤优待办法

警察因公牺牲遗属可获40个月工资加20倍人均收入抚恤

立功警察死亡抚恤上浮最高35%

办法规定,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发给遗属国家烈士褒扬金,由市政府评定为烈士的,同时发给遗属北京地方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同时,警察死亡的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中烈士、因公牺牲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此外,对于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警察死亡,办法提出,按5%-35%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因公牺牲、病故警察,政法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士遗属,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对因公牺牲和病故警察遗属,由警察所在单位的区级以上政法机关参照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和标准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

伤残警察病故可获丧葬补助费

对于因战、因公致残的警察,办法规定,伤残等级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并享有乘坐相关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警察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一、二级伤残)和40%(三、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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