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保障“教得好”政策点
26.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积极关心教育乡村教师,优先发展甘于奉献乡村教育的优秀教师为党员。
2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教师退出机制,严格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需求的,通过转岗等方式及时退出教师队伍。
28.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保障,积极构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29.加强革命老区和藏区学前教育转岗教师、藏区双语教师培训,每年安排一批城市优秀教师、校长到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挂职。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大学生赴藏区开展双语顶岗支教。
30.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从2016年起,“省培计划”新增经费倾斜支持乡村教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