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东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去库存”方面,截至3月底,全省库存商品住宅去化周期17个月,比上年同期缩短4.5个月,“接近合理区间”。王忠林表示,将健全售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大力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今年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原则上应达到100%。
适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抓好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实现低门槛、全覆盖。
“降成本”方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困难企业实施临时性社会保险缓缴政策;力争2016年,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至18%;至2018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
3、山东省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调整后的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4.5元、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