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孙义先回复网友提问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是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减少津贴补贴标准,“青岛市在部署工资调整时,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预扣,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时,与社会保险缴费进行换算,实行多退少补。因纳税基数提高,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也相应提高,部分公务员实发工资会有所降低。”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也曾表示,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所以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李忠在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
■背景
总理近期两次强调落实工资调整
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明确了今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5月12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在6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强调,要保障广大基层公务人员、包括国家部委的处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必须尽快落实到位。
在李克强多次强调落实工资调整政策期间,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表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已经发到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