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官本位”机制下,整个公务员体系只有唯一一个分配标准,一切都以领导职务为核心,所有的权力、资源、机会和待遇都按领导职务大小来配置。另一方面,“官本位”也为公务员体系强行打造了唯一一个评价标准,“不想当官的公务员不是好公务员,不想当大官的领导不是好领导”,外界也把某个公务员是否当了领导干部、当了多大的领导干部,作为评价其是否成功的唯一依据。这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从进入体制的第一天起,就把“当官”、“当大官”作为毕生追求的唯一目标,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在激烈的仕途竞争中失败,由此陷入挥之不去的“晋升焦虑”不能自拔。
也就是说,占公务员群体九成的基层公务员在办事员和科员两个级别上就已经走完全部仕途,他们的工资只能低于科级,低于社平工资,这是不合理的。基层公务员网上晒工资条吐槽收入低的消息不时有所耳闻,最近,江苏、湖南、安徽等地发生多起公务员讨薪事件,是这一状况的部分反映。
中国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向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