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价补联动机制
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不低于2%时,将继续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助。在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城乡低保比例关系调整农村困难群众物价补助标准。
做好住房困难群体帮扶
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发放租房补贴5000户,发放补贴资金4.3亿元。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扩大考核范围
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9%左右”的工作目标,2016年要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在狠抓各部门政策措施组织落实的同时,将考核范围由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扩大到全部十六个区县,并将目标分解到各区县,实现考核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加强统计培训管理,及时做好各项增收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监测,客观真实地反映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