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率先启动(2)

工资改革2018-06-02才子老师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除外)2000年1月以前的工作年限视作缴费年限;

5、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除外)2006年7月以前的工作年限视作缴费年限;各县(市、区)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执行时间以前的工作年限视作缴费年限。

6、知青、复员战士在下乡、部队期间的年限视作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年限;

7、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

8、由统筹范围外调入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原单位参保情况的证明,再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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