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不合理过高收入调(2)

工资改革2018-11-22王华老师

  对于薪酬改革中提到的“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说法,吴江进一步解释说,就是要把“薪酬”与“效益”相结合:

  吴江:我们很多能源型的企业,明明是在亏损,但是是央企,还拿那么多工资,它和市场就是违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活力、企业的效益都不一样,你要按照市场来决定工资,市场凭什么决定?市场是根据企业的效益、企业的盈亏来决定的。工资必须是能上能下、能调能加。效益好了,你可以拿奖金;效益不好了,得能下来。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要求,将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等等,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宝明分析指出:

  王宝明:公务用车,国家有规定,哪一个级别的领导做什么样的车,但是国企负责人的用车往往是超标的。这个以前是没有制度约束的,但是我们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来进行规范。

  不少专家表示,大型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并非是单纯的高低问题,而是如何实施任命、考核、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改革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杨宏山表示,接下来出台的方案细则,才是核心内容。

  杨宏山:如何既维护社会公平,又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也是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一个难点。基本原则应该是,明确制度规范,实行透明的薪酬制度,高收入要有高收入的依据,要让正当、合理的职务消费透明化、同时,堵住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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