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税务总局调整工资所得税征收办法》全文(2)

工资改革2018-11-22王华老师

  雇员医保额为200,000阿里×6%=12,000阿里,其中,雇主缴纳10,000阿里,雇员缴纳2,000阿里(由雇主代缴)。

  雇员工资所得税为2,000阿里,由雇主代缴并申报。

  故,雇主实际支付雇员工资200,000阿里-2,000阿里-2,000阿里-2,000阿里=194,000阿里/月;应缴社保额为28,000阿里/月,应缴医保额为12,000阿里/月;工资所得税申报额为2,000阿里/月,合计236,000阿里/月。

  3、如雇员工资为300,000阿里/月,高于250,000阿里

  雇员社保额为300,000阿里×14%=42,000阿里,其中,雇主缴纳39,000阿里,雇员缴纳3,000阿里(由雇主代缴)。

  雇员医保额为300,000阿里×6%=18,000阿里,其中,雇主缴纳15,000阿里,雇员缴纳3,000阿里(由雇主代缴)。

  税基为300,000阿里-3,000阿里-3,000阿里=294,000阿里。雇员工资所得税为2,000阿里+20%×(294,000阿里-250,000阿里)=10,800阿里,由雇主代缴并申报。

  故,雇主实际支付雇员工资300,000阿里-3,000阿里-3,000阿里-10,800阿里=283,200阿里/月;应缴社保额为42,000阿里/月,应缴医保额为18,000阿里/月;工资所得税申报额为10,800阿里/月,合计354,000阿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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