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大学生公共就业岗位补贴上调到1500元
目前,沈阳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约2万多人,公益性岗位包括社区保洁、社会治安协勤、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等。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困难家庭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也已上调。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比原来提高200元。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150元。全市困难家庭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的岗位补贴由1200元上调至1500元。
沈阳市见习大学生的见习补贴也随之调整,按规定见习补贴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此见习大学生月工资也要达到1300元以上。
下次啥时调最低工资标准 需综合考虑适时调整
辽宁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二五”期间,辽宁省还将继续提高辽宁地区职工的工资水平,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辽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左右,届时最低工资标准约达1800元。
至于下次何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暂时不能确定。辽宁省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同时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适时进行调整。
■政策问答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保费 不包括加班费
问:最低工资标准里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吗?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假如,你的应发工资为1300元,扣除150元社保费,你领到的实发工资是1150元。这也是符合规定的。
问:算上加班费工资才超过1300元,这样是合法的吗?
答: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