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最低工资标准(2)

工资改革2018-11-22王新老师

  按照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平时工作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分别要按照工资报酬的300%、150%、200%支付报酬,而有的单位则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制定相关标准的,这也是支付加班工资的“托底极限”。

标准会控制在企业承受范围内

  去年7月份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元一个月调整到了1480元一个月,涨幅为12%。最低工资标准上去了,对于员工来说是好事,对于企业来说用人成本就增加了。

  现在的企业中,拿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比较低、服务型企业,比如小区保安。其实受影响的也不仅仅是拿最低工资标准的这类人群,这其中还有一个传递效应,很多企业在工资上是分档次的,最低档次的可能与最低工资标准持平,最低档次的肯定要跟着最低工资标准一起涨上去,那么在最低档次上面一点的档次肯定也要跟着涨,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性。

  最低工资标准涨上去了,那么对于企业来说成本也就增加了。巴坤亚说,“我们在制定数据的时候,也会考虑到企业生产力水平,最低工资标准涨上去了,上涨的幅度肯定要控制在企业承受范围内。”

工资增长鼓励员工

集体与企业去协商

  往年人社部门会出台工资增长指导线,由工资增长预警线、工资增长基准线和工资增长下线组成。

  工资增长预警线对工资水平较高的企业提出的工资适度增长的预警提示。工资增长基准线是对大多数正常发展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基本要求。工资增长下线是政府对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工资增长的起码要求。

  近两年来人社部门没有相关数据的发布,不过巴坤亚介绍,企业职工也可以带着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与企业进行商谈涨工资的要求。企业则可以拿出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人工成本、企业发展安排与员工进行谈判,“有的员工则认为,自己工作量没有减少,甚至还增加了,要求加工资。企业则认为,利润降低了,就算赚钱了,也想投入再生产,所以薪资方面我们鼓励员工集体与企业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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