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车改革方案已获中央批复(2)

工资改革2018-11-03李一老师

【关键词:范围】

哪些机构和人员参改?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参改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参改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编在岗的机关工勤人员。

非参改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人员;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其他事业编制人员、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非参公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关键词:处置】

车辆采取车、牌分离方式拍卖,牌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各类保险随车。

公开拍卖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准价,车辆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可竞聘上岗、内部转岗等

对司勤人员安置主要采取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创业、解聘并做好经济补偿以及就业服务等方式解决。

保留公车如何处置?设尾号为G的专用号段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公车号牌统一变更为尾号为G(省直机关以赣M开头,各设区市以现行发证机关代码开头)的专用号段。

如:省直机关公车号牌格式为“赣M××××G”,并向社会公开。

【关键词:标准】

交通补贴有多少?

省直机关最高1690元最低500元

省直机关设四档(每人每月):

厅(局)级1690元

处级1040元

科级650元

科员及以下(含机关工勤人员)500元

设区市不少于五档:

各设区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划分,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同一设区市实行统一的补贴上限标准。各设区市之间相同级别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按照中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总支出比改革前低7%以上。我省在公务交通补贴层级上为全国各省最少,补贴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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