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收入比重中,基本工资占比仅为1/3左右,津贴补贴占比过大,而且各地的津贴补贴额度实际上是由当地根据财政收入来决定的。“2006年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都为职工安排了水平标准不一的津贴补贴,2006年我国虽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中,将津贴补贴要逐步纳入基本工资,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清理整顿津贴补贴工作差别较大,改革未能一步到位。”苏海南表示,加上此后我国又遇到国际金融危机等重重挑战,在2009年、2010年时,部分地方甚至还违反规定自行添加津贴补贴,致使改革难度再次增加。
工资透明堵住腐败“偏门”
此前,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实际上,本轮工资改革只是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一步,今后这一制度还需陆续完善。”苏海南表示,未来合理的情况应该是,公务员薪酬中基本工资的占比至少在60%左右,而且在实行了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后,同职级公务员的工资除了地区物价差别导致的应有差距外,其余部分水平应该是一样的。
之所以民众如此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调整,是因为以前部分职工的工资中包含了太多不够透明的“隐性福利”。而这不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公务员出现腐败行为留下口子,也让那些付出大量劳动的职工难以享受到与社会经济水平相当的回报。李克强也曾表示,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