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介绍,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此外,这次工资调整还将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据悉,今后将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
据公开资料,中国公务员工资在改革开放后调整了多次。其中在1993年到1997年没有调整,1999年到2001年期间则连续3次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大。
1985
由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1993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1997
经国务院批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机关新录用人员的试用工资相应提高:大学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硕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1999
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10级至1级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2001
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工资提高到230元;15级至1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级别工资,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原来50元至480元的职务工资标准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2003
职务工资由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
2006
实行职级工资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列入基本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