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晓义的这段表述,可以基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至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将成为一种新的“双轨制”。显然,由于公务员的职业年金都是由财政解决,其保障性肯定要大大强于企业年金。另外,胡晓义所说的“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恰恰可能是今后机关事业单位极有可能采用的一种方式,因为这可以形成一种名正言顺的共谋。而在企业年金一块,又可能形成央企、国企与一般企业年金的“双轨制”。因为央企和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一样,从本质上来说,其供款渠道不过是另外一种财政资金而已,而一般企业只能遵循自愿原则,最后往往是自生自灭。企业年金的普遍建立恐怕更为漫长。
相信今后在招聘时,企业会更多地遇到这样的问题:你们有年金吗?(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