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根据各自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因个人疏忽或身体健康原因导致的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11.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
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
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12.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属地原则于3月31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
银川市考生可直接到自治区公务员局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以上证明材料代办。
13.同时报考选调生和本次公务员招考职位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同时报考选调生和本次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只需在选调生系统缴纳一次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选调生与本次公务员招考笔试时间相同,使用乡镇职位的B卷,其他职位使用A卷。
兼报选调生与本次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只能选择使用B卷的乡镇职位。
14.如果身份证遗失或失效,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是公务员考试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考生在参加考试或体检前突然发现身份证遗失或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凡因身份证失效、遗失且没有办理临时身份证者,将不能参加考试或体检,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15.报考人在本次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又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此种情况,报考人应及早做出选择,若放弃本次公务员招考,应争取在面试前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由其他考生递补参加面试。
一旦面试结束,按照总成绩本人已经取得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后放弃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四、关于笔试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