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12)资格复审。
考生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
出具学历认证等资料所需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
(13)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相应资格。
4.本次招考需注意区分哪几个职位类别?
答:本次招考需注意区分以下几个职位类别(具体见《职位表》):
(1)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
(2)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笔试加试专业知识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警察职位(考试大纲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3)无须进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但笔试加试专业知识,不进行面试的政法系统职位,即监狱狱医职位;
(4)进行笔试,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英语专业面试的职位,即自治区商务厅机关内设处室科员职位;
(5)进行笔试,不进行结构化面试,须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进行阿拉伯语面试的职位,即公安厅网安总队警员职位;
(6)进行笔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的职位,即公安机关警务技术类职位;
(7)进行笔试、面试,加试审计专业知识的审计系统职位。
(8)进行笔试、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的其他系统职位。
请考生正确理解、区分各类职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做好相应准备。
5.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哪些后果?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人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报考人身份证号被盗用或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报考人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楼)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