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方式:凡符合在“5.12”“汶川大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须于2017年4月18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其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族别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
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族别,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族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5.成绩查询:笔试《申论》、《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
《藏语文》成绩于2017年6月上旬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上公布。
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论》、《行政能力测试》)和甘孜人事考试网(藏语文)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6月下旬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折合加分。
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藏语文》×20%+笔试折合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
2017年6月下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