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会后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向本单位职工通报会议情况。会后15天内,党组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会议召开情况报告,同时抄报市纪委;局直属各党总支、党支部也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会议召开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局纪检组。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同时,要附送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原汁原味征求到的意见、整改清单等材料。
3、加强检查指导。局机关党委要通过派干部列席会议、随机走访抽查等方式,对局直属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查,一级抓实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成员要参加和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局直属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结合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要联系自己的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对照检查,自觉开展自我批评。各支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全体党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向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报告,对意见和建议要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效果。组织生活会召开后一周内,各支部将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发言材料、有关图片资料等汇编成册,送局机关党委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