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批评意见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当老好人,不回避矛盾,不主观臆断,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切实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六、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1、建立整改清单。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和会上开展批评情况,对专题教育以来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将教育实践活动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内容,形成整改清单。要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措施,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问题整改要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要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需要组织协调解决的,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整改清单要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备案,兑现情况要采取召开会议、发布文件等适当方式在本地、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治理,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整改落实。局直属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落实《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佳人社组发〔2015〕9号)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加强上下联动,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突出问题的整改。
3、强化立规执纪。根据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情况,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遵纪守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七、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当好标杆,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审阅把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等有关工作。局直属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会议方案,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报局机关党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