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分解表
序号 | 内容 | 项目及目标要求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一 |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 1 | 社区各支部设一名纪律检查委员(在职) | 4 | 未达要求不记分。 | 有支委会议记录本明确 |
2 |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有计划及安排,有支委会会议记录。 | 4 | 未达到要求每例扣0.5分。 | |||
3 | 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组织实施。 | 5 | 未达到要求每例扣2分。 | 以会议纪录为准 | ||
二 |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 4 | 按上级要求进行行政审批,严禁乱收费和收费不开发票。 | 5 | 未达到要求每例扣1分,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 |
5 |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支出公开、重大财务支出集体决定。 | 5 | 未达到要求每例扣0.5分。 | |||
6 | 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设立“小金库”。 | 5 | 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不记分。 | |||
7 | 按上级要求要求推行居务公开。 | 4 | 未达到要求每例扣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