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实施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推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效能。加强“治庸问责”机制建设,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超时限审批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严格内部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规范规划公示、听证程序,重点加强对规划方案、容积率调整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遏止利用权力寻租的空间,严肃查处违规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今年对出让土地的规划许可实现了100%依照控规审批。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坚持聘请人大、政协、大型企业、院校、开发商和社区的代表作为规划政务义务监督员,通过召开规划政务监督员年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征求市民对规划工作的意见,监督规划政务工作和行风建设。
(三)实施“阳光规划”,扎实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一是决策过程公开。坚持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推行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局业务会议“三级”会议决策机制,体现了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性。二是规划成果公开。我们将所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橱窗等载体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办事程序公开。我们将印制的《城乡规划办事指南》放置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免费提供给报建人使用,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四是审批过程公开。充分发挥规划网站、公示橱窗、施工现场公示牌作用,除涉密建设工程项目外,所有规划审批的相关技术指标、审批内容、审批结果和执行标准均予以公开,提高了规划行政许可的公开性、透明性。五是党务事务公开。我们把党务、事务工作纳入了逐步公开的范围。机关事务方面,我们实行重大事项、重要财务收支事项集体决策研究,执行情况向职工报告制度;机关党务方面,干部提拔、人员调整、考核评优、党费收缴、组织发展等,均在固定公示栏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
(四)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办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信访目标管理,建立信访定期分析制度,及时研究群众信访问题,掌握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减少和预防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40次,集中讨论回复网站咨询留言136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三峡宜昌网“视频访谈”节目,虚心倾听市民的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做到问题原因查明、责任追究到位。四是定期检查局属基层单位的服务性收费、服务质量情况,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超标准收费、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